2021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三批挂网药品投标事宜

时间:2021-07-14 17:46:41  阅读:97760+
7月14日讯   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进口药品代理商:  根据《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(JLYPCG-2021-1)》的

7月14日讯 

  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进口药品代理商:

  根据《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文件(JLYPCG-2021-1)》的要求,现将拟参加2021年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三批挂网药品投标事宜要求如下:

  一、招标范围

  第三批挂网药品招标范围是:已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且未挂网交易的药品。

  二、信息更新

  企业应通过“药品分类采购系统(新系统)”中“基础数据库系统”,在2021年7月19日前完成所有企业和药品的更新维护。企业和药品信息已更新为最新的,不需要重新维护。

  三、企业投标

  企业应该在2021年7月14日-19日16:00前,在招标系统内点击企业投标、上传《吉林省药品集中采购价格保证承诺函》(见附件1),并将相应申报的药品进行勾选投标(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)。

  在规定的时限内,企业可以勾选投标或者撤回投标。撤回投标的企业和药品,视为未投标。时限届满后,企业不能再勾选药品投标。

  四、资质审核

  中心将对企业勾选投标的企业信息和药品信息进行审核,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、公布。公示期届满,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和药品,不能继续参加本次投标。审核通过的企业和药品,可以进行价格填报。价格填报的具体时间和操作另行通知。

  五、其他要求

   (一)已参加吉林省第一批、第二批、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品种申报的药品,以及吉林省“第四批”国家组织和“六省二区”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挂网申报的药品,按照原政策要求继续执行。

   (二)“国家及省级部门公布的短缺药品、妇儿专科急抢救药品、国家谈判药品、国家谈判药品仿制药、定点生产药品、基础输液按照现有规定挂网采购,麻醉药品、精神类药品(含二类精神药品)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。”

   (三)已放弃吉林省其他采购项目的药品不得参加第三批药品挂网。

  附件:1、价格保证承诺函.doc

  2企业投标操作手册.docx

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

  2021年7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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